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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年种水稻也要给补贴了,每亩多少钱?

时间:2017-11-23 10:43 来源:人民政协报 作者:  阅读: 次

  近日获悉,对我国农业政策制定有巨大影响力的全国政协常委、经济委员会副主任,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原副组长,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原副主任陈锡文近日建议:从明年夏粮和早稻上市开始,取消主产区的麦、稻最低收购价格制度,按生产成本加补贴的办法,小麦、稻谷实行“市场定价,价补分离”政策,水稻每亩补贴100-150元!


  11月16日,全国政协召开双周协商座谈会,专门就“推进粮食定价机制、补贴政策和收储制度改革”话题进行协商座谈。以下为陈锡文发言摘登:
  一、加快对麦、稻实行“市场定价,价补分离”的改革措施
  建议从明年夏粮和早稻上市开始,取消主产区的麦、稻最低收购价格制度,按生产成本加补贴的办法,实行“市场定价,价补分离”政策。
  目前,稻谷平均生产成本为每斤1.21元,平均亩产为915斤,11个实行稻谷最低收购价的主产省,合计稻谷面积3.49亿亩,其中黑龙江省0.48亿亩。建议按每斤稻谷补贴0.1元、每亩补贴100元(其中黑龙江每斤补贴0.15元、每亩补贴150元)计算,合计补贴金额为373亿元。
  小麦平均亩产710斤,6个实行小麦最低收购价的省合计小麦面积2.6亿亩,如按每斤补贴0.1元,每亩补贴80元计算,合计需补贴208亿元。
  二、改革的关键在于激活多元化的市场购销主体
  采取这一措施后,麦、稻价格可完全由市场供求决定,国家不再实行最低收购价,中储粮则可退出政策性收购,扭转库存继续增加的局面。
  但改革能否成功,关键要看能否形成多元化的购销主体。吉林省注重创建大米品牌,大力发展订单稻谷生产,使稻谷市场价格高于国家最低收购价,农民专注于按订单要求生产优质稻谷,2016年96%的稻谷产量都按市场价格销售,最低价收购的比重仅占4%,事实上已不需再托市收购。应当认真总结吉林的经验,其中最重要的是对引导农民生产优质麦、稻的加工企业和市场化购销主体保障必要的信贷资金。这样才能使这两类企业如鱼得水,真正成为市场主体,把麦、稻市场搞活跃,引导农民选种优质麦、稻品种,切实提高我国粮食产业的整体效益和竞争力。

(人民政协报)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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